连州恒烁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于2020年10月19日立案受理以下案件:申请人关彬与你单位关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连劳人仲案字〔2020〕175号),关彬要求你单位支付:1、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工资11000元;2、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部分11000元;3、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3000元。
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0年12月1日上午9时30分在连州市连州大道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连州市连州大道西119号
经 办 人:古敬航、黄敏
联系电话:0763-6667539
连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